若展位需申请吊点服务的参展单位,请搭建商登录https://dac.xicec.com/下载吊点需提交材料模板,且务必于2026年6月25日前提交材料审核,并与主场服务商联系确认(18506955830,17359272878),逾期不可申请。
吊点使用相关要求:
1. 悬吊结构高度为5米,悬吊间隔4米,单吊点承重200KG,吊点悬挂物所用桁架规格建议使用400mm*400mm及以上规格。
2. 通过手拉葫芦吊装的单体结构如超过13个吊点(含13个),需解体吊装;如结构无法解体吊装,需要使用电动拉葫芦吊装。单体结构超过48个点必须解体吊装。
3. 禁止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吊点或增设吊点,如经发现,主场服务商将扣除相应押金;如因此发生展馆吊点设施及相关设备的损毁、 人员的损伤,主场服务商将保留进—步追究的权利。
4. 禁止使用不合格、损坏或超过检验期的吊索具。
5. 禁止无资质人员进行吊装作业。
6. 禁止在未设置有效警戒隔离区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。
7. 禁止在吊装区域下方站人或通行。
8. 禁止超载使用吊点,若吊点悬挂物的单体重量超过所申请吊点的总承重,使用方必须申请增加吊点数量。
9. 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备案通知,现场复核确认。



















